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首页

| 企业动态 | 工商动态 | 企业信用 | 办事指南 | 法律法规 | 企业会员 | 金网图库 | 留言板

当前位置:长兴企业金网 >> 办事指南 >> 其他办事 >> 格式条款备案 >> 正文     网站公告: 长兴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cadmin  2007年10月15日]  
 
 
格式条款备案
[2006年09月07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rickson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一、格式条款备案合同文本范围:

  1 、房屋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

  2 、物业管理、住宅装修装饰合同;

  3 、旅游合同;

  4 、供用电、水、热、气合同;

  5 、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合同;

  6 、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

  7 、旅客运输合同;

  8 、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备案的其他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

其中:第1类中的房屋买卖,第4、5、6、8、类合同文本应报省工商局备案,其余合同文本报杭州市工商局备案(省工商局已授权给市工商局)

 

二、备案企业

   浙江省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的,使用上述合同文本的企业。

 

三、备案时间:

   企业使用格式条款之日起三十日内。

 

四、备案应提供材料:

  1 、格式条款备案申请书格式条款备案(修改)申请书

  2 、含有合同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3 、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4 、委托代理证明;

  5 、需要的其他材料。

市场规范管理科

(0572)6226655

发表评论】【告诉好友】【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本类最新更新
格式条款备案
本类推荐文章


 
 

版权所有 © 2004-2008 长兴企业金网 www.cxgsj.com  关于本站 cxgsjinfo@163.com

制作与维护:长兴县金网企业信息服务中心  浙ICP备05070744号 地址:长兴县雉城镇县前街128号 管理登录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