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工商局三措并施力促中介机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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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工商局针对目前社会中介机构中存在的良莠不齐、无资质经营等诸多问题,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不断完善中介机构监管机制,重视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并加大对违规违法"黑中介"的查处力度,整顿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争取确定工商监管主导地位 。按照有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中介机构的工商登记与监督,但目前工商部门除履行登记职能外,监管的缺位表现较为明显。长兴县工商局从去年开始,对该县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全面的调研,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撰写了对该县社会中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上报县委、县政府,引起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此后,该局根据长兴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了社会中介机构集中整治,制定中介机构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草拟了《关于规范和发展社会中介机构的实施意见》,并由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文件。随后,成立了长兴县规范和发展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由长兴县委副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由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而确立了工商部门对全县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主导权。 二、精心培育促使社会中介行业自律。长兴县中介组织普遍存在着规模小、素质低,同行业恶性竞争及无证无照、扩大资质等问题。为改变这一现状,长兴县工商局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培育,尤其是注重对中介机构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在与上海交大联合举办的EMBA总裁研修培训中,县工商局拿出一部分经费,支持部分中介机构负责人参加学习培训。今年8月,该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将中介机构负责人培训列入县政府对企业家培训计划一部分,以财政买单形式组织中介服务机构负责人赴浙江大学参加了为期三天的中介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邀请了知名专家、教授为学员授课,来自全县会计审计事务、资产评估、代理等中介服务行业共49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9月22日,组织38名中机构负责人参加该县工业投入"双百双推"活动暨"百日攻坚大会战"动员大会,这是中介行业首次参加全县重要经济会议。通过上述多种方式的教育引导,有效地提升了中介机构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促进了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同时,长兴县正积极引导、督促各类中介机构建立自己的行业协会或行业自治组织,统一行业职业准则、执业规则和监督规则,规范和约束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行为,实现内部的自体净化。并引导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脱钩,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其中介机构的管理,使各行业协会逐步走上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轨道上来。今年10月,通过该局引导培育,成立了一家房地产经纪人协会,推选出第一届理事会,有25家单位申请参加协会,50名房地产经纪人申请加入协会。 三、强力整治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行为。无照经营、无质或借资质超范围经营、垄断经营行为等"黑中介"、与政府部门藕断丝连的"红帽子中介"是扰乱中介市场的害群之马。工商部门作为监管市场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主动担纲,加强与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联系,开展联合执法打击不规范经营行为。该局在县委、县府的支持下,对外加强与县监察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内立足自身力量,通过调查摸底、健全完善经济户口、市场巡查等途径,及时掌握辖区内中介机构的动态。并打破科室分工界限,整合企业监管科、经检大队以及基层工商所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选择主攻方向,重点查处中介领域中无照经营,无资质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执法攻势,充分显示工商部门在整顿规范中介市场经营秩序的主导地位。今年,根据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工作安排,该局重点对中介机构存在的商业贿赂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从去年下半年以来,该局共立案查处中介机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31起,罚没款近百万元。同时,对20多家企业类型不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分别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从而有效地净化了全县中介机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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