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长兴县工商局雉城工商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喷水织机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截止目前,已立案查处无照经营70家,罚没(暂扣)金额55万元,核发营业执照35户。
一、摸清底数,抓好调研。该所组织各责任区监管干部及协管员,首先摸清了辖区内喷水织机分布状况及经营户的持照情况,并将有关数据登记上册,形成第一手材料。目前,辖区内拥有喷水织机3700多台,经营户达到316户。由于多数污水排放未能达标,致使无照经营户占到三分之二左右。该所根据已掌握的情况,积极做好整治调研工作,主动向雉城镇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了清理和整治无照经营户的意见和建议。
二、协调各方,形成合力。该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议由镇政府牵头,开好一次清理整治工作协调会。经过由环保局、工商局分管领导,镇轻纺办负责人共同参加的协调会,各方统一了思想认识,共同研究制订整治措施,为组织实施打好基础。同时,还建立了由工商所领导为主,环保所所长、轻纺办主任参加,责任区干部为成员的整治小组。整治小组成员经常先与当地村干部进行沟通,宣传政策法规和县政府有关喷水织机整治精神,取得村干部的理解和支持。
三、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面对300多家喷水织机经营户,该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疏导为主,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策略。整治工作首先从喷水织机聚集多的新兴工业园区入手,然后在农村块状经营户选择村干部沟通较好,并有一定基础的村展开,使整治工作得到有序推进,为实现整治一块、影响一片、带动全村目标奠定了基础。
四、区分不同,实施整治。在全面整治过程中,该所按照预定实施方案,对不同的经营户区别对待:即对有排污设施,且有环保同意设立意见的,通过此次清理检查督促其达标排放;对有排污设施,但未经环保同意设立的,待取得环保同意设立意见书后,督促其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对有排污设施,但目前还达不到标准排放的,督促其尽快改造设施规范经营;对此次清理中既无排污设施,又无营业执照的,均按照有关法规坚决予以查封和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