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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长兴企业金网 >> 工商动态 >> 行政公告 >> 正文     网站公告: 长兴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cadmin  2007年10月15日]  
 
 
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2007年03月06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长广矿区分局、各工商所、有关科室: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及省、市工商局《关于做好2006年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和要求,结合长兴实际,现就2006年度企业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范围
凡2006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各类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2007年3月1日前已被吊销营业执照或办理注销登记的上述企业除外),都应向登记机关申报年检材料,参加2006年度企业年检。
二、年检时间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2006年度企业年检工作从2007年3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截止。要求延期年检的企业,经批准可延期至7月30日。
三、年检的方式
根据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从今年开始,所有企业都要通过登陆工商局门户网站(内资企业登陆:www.huaic.gov.cn,外资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登陆:www.zjaic.gov.cn)申报年检。内资企业年检由县工商局委托各工商所(分局)年检,企业在网上申报年检后,由该企业所在地的工商所(分局)负责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要求企业携带相关材料到初审工商所(分局)复核、缴费并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外商投资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由省、市局指定工商局复核。各受委托年检或复核的单位应在7月30日前将年检材料归档。
四、财务年报审计范围
根据省、市工商局的要求,下列企业在申报2006年度年检时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和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新设立的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从事投资(典当、担保)行业的公司、以及上一年度因出资违法行为受到查处的公司。
五、年检审查的重点
(一)强化对出资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今年是允许内资公司分期缴纳出资的第一年,也是内外资企业出资监管并轨的第一年,各工商所(分局)要把企业实收资本到位情况作为年检审查的重点,督促欠资的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缴纳出资,及时查处出资违法行为。
(二)强化对前置审批事项的审查。对前置许可被撤消、吊销、有效期届满或未取得前置审批擅自从事需要前置许可方可经营的企业,在年检时各所(分局)要严格把关,依法责令其变更经营范围、重新提交有效的前置许可文(证)件。
(三)强化对重点行业的审查。对涉及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及烟花爆竹、采矿、药品、食品制造、农资等与社会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生产经营企业,要重点审查、严格把关。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对年检人员及企业的培训。今年是全面推行网上年检的第一年,各所(分局)要在3月1日前完成对所属单位年检人员及管辖企业网上年检操作培训,确保所属年检人员人人会操作、所属企业家家会申报。
(二)做好登记与监管衔接工作。对年检中发现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先予以变更,后通过年检,并在新的营业执照上加盖年检戳记;对超过法定期限(6月30日)来年检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先处理后再办理变更登记。
(三)规范年检收费行为。各所(分局)要严格遵守收费规定,严禁搭车收费或擅自增设附加条件,企业年检只能依法收取年检费,不得借年检之机收取与企业年检无关的其他费用,更不得把交纳其他费用作为是否受理年检的条件。
(四)要加强督查指导。各所(分局)要加强对年检前期的工作布置和年检质量进行检查。年检结束后,各所(分局)将年检总结、年检统计报、年检专题统计分析于7月2日前上报县局。县局将按照年检的有关要求,对各所(分局)年检情况进行质量抽查,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另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所有企业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须符合《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各单位要结合企业年检,积极配合公安部机关实施印章信息化管理,督促没有更换信息化数码印章的企业,到当地经公安机关批准的印章承接点刻制新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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