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里传来喜讯,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文,授予长兴县“浙江省科技强县”称号。由此,我县首次跨入“浙江省科技强县”行列。
创建省科技强县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快推进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省科技强县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根据整个创建工作各项定性、定量指标要求,县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职责,针对高新技术产业、专利等薄弱环节,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我县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于2006年11月顺利通过省考核组验收。
通过争创省科技强县,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的科技工作水平,在更高层次上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为实现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加快建设山水园林型现代化新兴城市、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