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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长兴企业金网 >> 企业动态 >> 长兴动态 >> 正文     网站公告: 长兴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cadmin  2007年10月15日]  
 
 
长兴县十四届政府召开第14次常务会议
[2008年07月21日]   来源:长兴新闻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21日上午,长兴县十四届政府召开第14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政府部门目标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加强科技创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等相关工作。县领导章根明、金树云、庄国良、王建、闵云、丁泉观、高胜华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福成、县政协副主席张加强应邀列席会议。

  加强政府部门目标管理

  会议听取了关于我县加强政府部门目标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理清各部门的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更好地对部门工作进行评估,决定在县政府各部门中开展工作目标管理试点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必要性,认真完善各项目标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制定目标,使政府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积极鼓励科技创新

  会议听取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政策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的出台对提升我县产业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起到了明显的导向作用,有效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了更好地促进科技创新,我县有必要对现有的科技创新政策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会议强调,在政策修改过程中要坚持高起点要求,实现与我县其他相关政策的有效对接,确保政策的延续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做好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会议听取了关于2008年长兴县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的汇报。会议认为,为了进一步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我县将继续扩大廉租住房保障实施范围,适当提高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严格规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程序,这是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的具体体现。会议强调,要以民生为本,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住有所居”的任务目标,积极做好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以及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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