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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长兴企业金网 >> 企业动态 >> 国内动态 >> 正文     网站公告: 长兴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cadmin  2007年10月15日]  
 
 
中小企业进入东盟市场最高可获政府七成资助
[2007年01月08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字体: 】【双击滚屏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从本市外经贸委有关部门获悉,为了扶持中小企业进入东盟市场,政府将提供最高70%的开拓资金。
  上海各类中小企业正逐步将目标转向海外市场,争取获得海外的产品订单,但一些企业在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后,仍然无法锁定适合其发展的海外目标市场。现在东盟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去处。
  上海红超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是闵行区一家从事室外照明光源生产的企业。闵行区外经委日前在获悉了红超照明在开拓海外市场中遇到了困难后,根据其实际生产情况及其产品的特点,向该企业推荐了东盟市场,由于对目标客户有了正确的定位,仅短短一周,红超照明不断接到了来自东盟十国的询盘。目前,该企业正在与马来西亚、泰国、缅甸等国的客户洽谈产品出口的事宜。同时,闵行区外经委还向红超照明介绍了由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共同制定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这一扶持计划,企业可向上海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并能够获得数额最高达国家支持项目金额70%的补助。这项扶持政策使红超照明对开拓海外市场具有了更强的信心。

  名词解释

  市场开拓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活动的政府性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专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规定,市场开拓资金的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支持项目所需金额的50%,对于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活动,支持比例为70%。开拓资金将主要用为企业举办或参加境外展览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软件出口企业和国际市场的宣传推介、开拓新兴市场、组织培训与研讨会、境外投(议)标等。

  申请资助须具备4个条件

  依法拥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管理记录,上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上海中小企业都可以在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按照《实施细则》所附的支持内容,可向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区外经贸部门提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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